为了进一步繁荣和促进我市摄影艺术创作,检验近两年来我市摄影艺术创作成果,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提升滁州文化软实力,营造环滁皆美氛围,现决定举办“第三届滁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2、成立第三届滁州市摄影作品双年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及艺术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3、各县、市摄影协会及各摄影俱乐部负责本地的创作、作品征集,并与市组委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工作。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作品件数
展览时间:2016年11月(暂定)
展览地点:滁州美术馆
展览作品件数:120件(暂定)
三、参展作品要求
1、本次摄影展分相机拍摄艺术类、相机拍摄纪实类、手机拍摄(题材不限)3大类。
2、凡是2013年9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报送参选(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
3、选送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题材及表现手法不限。世界各地不限。提倡创作体现滁州元素和滁州特色的艺术作品。除艺术类作品外,其他类作品均不得后期改变原始影像文件内容。
4、摄影作品需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件要求:(1)相机拍摄JPG格式、不低于3MB,长边像素不低于3500;(2)手机拍摄要求3百万以上像素;文件名信息中需注明类别、作品名称、作者、性别、属地、联系方式等内容。(如艺术类 荷塘月色 朱农 摄 男 全椒 18019818978)。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印制纸质照片展览。
5、展览面向全市广泛征稿,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作者提供公开、公平的参展机会。
四、摄影作品稿件从即日起开始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联系人:朱农
联系电话:180******** 、189********。
投稿邮箱:czsyjxh@163.com
五 、作品评选
1、由市展览组委会聘请省会及我市各文艺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
2、评委会按照预定的展出作品数量评选出展出作品:120件。从展出作品中艺术和纪实类各评选出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手机类评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4、本次展览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可自选特邀作品参加展览。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市组委会将出版《第三届滁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作品集》,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一本。
2、凡入展作者,将颁发入选证书,不是市摄协会员的,可以凭此展加入市摄协,并作为优先推荐加入省会员条件。
3、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3月10日
附件:第三届滁州市摄影双年展作品报送登记表、报送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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