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联、书协、琅琊区委宣传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文艺工作繁荣,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滁皆美”目标,检验近两年来我市书法创作成果,现决定举办“第三届滁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滁州市书法家协会
2、成立第三届滁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及艺术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3、各县、市、区文联成立本地区“第三届滁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负责本地区的创作、作品征集、评选和上送作品等各项工作,并与市组委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工作。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作品件数
展览时间:2016年10月底
展览地点:滁州美术馆
展览作品件数:80件
三、参展作品要求
1、凡是2014年9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参展。
2、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提倡自作诗词及创作体现滁州元素和滁州特色的作品。
3、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两件。
4、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96厘米,书体、形式不限。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不收长卷、册页。托裱、装裱稿件不予评审(不收刻字作品);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
5、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以内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6、展览面向全市广泛征稿,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作者提供公开、公平的参展机会。市直和琅琊区书法作品直接报送市书协;各县(市)区参展作品由各县(市)区文联统一征集初评后报送。
四、作品收件时间和地点
作品收件时间:2016年9月25日至30日
收件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7004室。联系人:徐士彬,联系电话:139********。
五、作品评选
1、由市展览组委会聘请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
2、评委会按照预定的展出作品数量评选出作品:100件,其中入展作品80件、入选作品2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5名。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4、本次展览特邀作品和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直接参加展览。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凡入展、入选作者,都将颁发证书,不是市书协会员的,可以凭此展加入市书协,并作为优先推荐加入省书协会员条件。
2、获奖作品收藏:获奖的书法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后由滁州美术馆收藏,并颁发证书,收藏标准届时由双方商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著作权属作者。
3、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
七、本次展览将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投稿、入展入选、获奖的量评定,同时颁发证书。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滁 州 市 书 法 家 协 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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