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联、琅琊区委宣传部,滁州市美协,各县(市、区)美协,滁州市书画院: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市美术创作,检验近两年来我市美术创作成果,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提升滁州文化软实力,现决定举办“第三届滁州市美术作品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滁州市美术家协会
2、成立第三届滁州市美术作品双年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及艺术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3、各县、市文联成立本地区“第三届滁州市美术作品双年展”组委会,负责本地区的创作、作品征集、评选和上送作品等各项工作,并与市组委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工作。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作品件数
展览时间:2016年9月中旬
展览地点:滁州美术馆
展览作品件数:70件
三、参展作品要求
1、凡是2014年9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参展。
2、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提倡创作体现滁州元素和滁州特色的作品。
3、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两件。
4、参展作品尺寸: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200厘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标题、尺寸。
5、展览面向全市广泛征稿,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作者提供公开、公平的参展机会。市直和两区美术作品直接报送市美协;各县(市)参展作品由各县(市)展览组委会统一征集初评后报送。
四、作品收件时间和地点
作品收件时间:2016年8月1日至10日
收件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713室。联系人:曹培芹,联系电话:137********。
五、作品评选
1、由市展览组委会聘请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照预定的展出作品数量评选出入展作品:70件,入选作品:2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5名。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4、本次展览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直接参加展览。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市组委会将出版《第三届滁州市美术双年展作品集》,入展、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一本。
2、凡入展、入选作者,不是市美协会员的,可以凭此展加入市美协,并作为优先推荐加入省美协会员条件。
3、获奖作品收藏:获奖的美术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后由滁州美术馆收藏,颁发收藏证书,收藏费标准届时由双方商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著作权属作者。
4、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滁 州 市 美 术 家 协 会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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