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各市(县)文联,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文联年度工作计划,配合中国文联举办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的奋斗热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安徽省文联决定举办2018年度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设置及奖励
2018年度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奖项。原则上为著作类4部、文章类6篇,不设等级,按得票多少排序,每篇(部)奖励4千元,由省文联颁发荣誉证书。
从2018年度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获奖作品中推荐著作类作品2部、文章类作品3篇,参加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获奖者省文联按照中国文联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二、评选对象
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三、作品标准
1.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贴近当代文艺发展实际,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关注安徽文艺创作,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3.在本年度基础理论或学科建设中,具有广泛代表性。
4.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四、评奖办法
本次活动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评:由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定,并将符合条件的入围作品整理造册提交终评。
2.终评:建立评委库,从评委库中抽选评委,并报省文联党组审定。终评采取评委集中审读、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简单多数通过的方式,评选出拟获奖作品和参加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作品。
3.实际参评评委人数,必需达到应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评奖结果方为有效。
4.公示:对拟获奖作品和参加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作品进行公示。
5.最终结果报省文联审定后公布表彰。
6.由省文联机关党委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名额
1.各省级文艺家协会、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各市(县)文联、各有关单位为本次推优活动的主要推荐单位。
2.各推荐单位除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外,所推荐的著作类作品每一个艺术门类限报1部,文章类作品每一个艺术门类限报2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
3.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可自荐申报,将材料直接报安徽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室。
(二)报送材料
1.每部著作类作品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word格式);每篇文章的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文件(word格式);填写《2018年度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和电子文件。
2.将推荐表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安徽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室,在信封上注明“参加2018年文艺评论推优活动”。
3.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512554374@qq.com,邮件主题:文艺评论推优+文章题目(著作名称)/作者姓名。
(三)报送截止日期
鉴于本年度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截稿日为7月30日,2018年度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的作品提交截稿日定为7月10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徽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室 范倩倩
联系电话:0551-62860656
E-mail:512554374@qq.com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03室
邮编:230001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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