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来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今年春节后,来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草案。修订后的《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办法》近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这一喜讯在来安文艺界广泛传播。“盼了多年的文艺奖终于可以每年都评奖了。”“我们会更加努力去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促进来安文艺事业再上新台阶。”
《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制定于2012年,2021年正式落地兑现奖励。在来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文联借鉴外地举措,广泛征求意见,对原《办法》的总则、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申报审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奖励扶持突出来安地域特色,体现来安文化精神、反映来安重大题材、提升来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艺精品,每年度评奖一次。新《办法》重点增加了对原创文学作品的发表和出版等方面的奖励扶持力度,以更好地激励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创作出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形成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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