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成立凤阳民歌合唱团

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 来源:凤阳文联作者:陈友田

4月16日,凤阳县文化馆凤阳民歌合唱团成立仪式暨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在县文化馆小剧场举行。县文联、县文化馆主要负责人,凤阳民歌合唱团全体成员参加大会。

活动中,县文联、县文化馆主要负责人为凤阳民歌合唱团揭牌,合唱团负责人宣读了合唱团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合唱团成员代表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凤阳民歌是凤阳县地方传统音乐,2011年5月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具有广泛的平民性,它所表达的内容是劳动人民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是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合唱,是一种独特的音乐形式,它用声音的力量,传达出和谐、团结和美好的精神内涵。成立凤阳民歌合唱团,把凤阳民歌与合唱形式相结合,不仅展现了音乐的美,更是传承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利国利民,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凤阳民歌合唱团各位成员要在县文化馆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合唱团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培训排练,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以饱满的热情,用扎实的行动,把凤阳民歌合唱团打造成凤阳文艺战线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凤阳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初审|陶昌斌
审核|陶昌斌
审签|王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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