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文艺类相关活动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市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市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文化文艺类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主管社会组织各类活动审批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市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名义在境内外举办(主办、承办、协办)或组织的思想文化文艺类活动(包括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演出、展览、采风、参观考察等)。

二、申报原则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批报备制度,各社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并将活动相关情况向市文联报备后方可举行。

三、申报程序

由主办(或承办、协办)单位于活动开展前2日,填写《市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文艺类活动报备表》(见附件),各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社会组织盖章后,扫描成PDF发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社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按程序将审批报备制度落实到位。

(二)把握导向,引领社会风尚。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内容、形式的审核把关,确保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健康向上。

(三)严肃追责,落实主体责任。将各社会组织对活动的审查工作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的社会组织,给予提醒谈话,年检不予通过。

 

附:市文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文艺类活动报备表.docx

 

                滁州市文联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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